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814.这时,我被与同我在一起的天使谈论各种统治。统治分为两种,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,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。对邻之爱的统治存在于那些按各家各户各宗族分开居住的人当中;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存在于那些住在一个社群里的人当中。在那些按各家各户各宗族分开居住的人当中,拥有统治权的,是宗族之父,他下面的各个家族之父,以及这些家族下面的各个家庭之父;“宗族之父”描述的是各个家族,以及出自这些家族的各个家庭所源自的那个人。但所有这些领袖都出于爱行使统治权,就像父亲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;父亲会教导孩子当如何生活,向他们行善事,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。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他们变成自己的臣民或家仆;相反,他喜欢他们像儿子顺从自己的父亲那样顺从他。由于众所周知,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,所以宗族之父出于比儿子的亲生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。这种统治也存在于天堂中,因为这是属于主的一种统治。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。
但是,当人疏远主时,自我之爱的统治,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,就开始了;因为人们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,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们自己,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世界,而不是天堂。这时,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,由各家各户组成的宗族就有必要聚成一体,建立各种形式的政府。因为这爱增长到何等程度,各种邪恶,如对一切反对他们之人的敌意、嫉妒、仇恨、报复、欺骗和残暴,就增长到何等程度。此外,这爱具有这样的性质,缰绳越放松,它就越向前冲,直到最后,凡被这爱主宰的人都想统治全世界所有人,人人都想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。事实上,它也不在那里停止;人人还都想统治整个天堂,这一点从现代的巴比伦可以看出来。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,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就像天堂不同于地狱那样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。
不过,尽管自我之爱的统治在按社群生活的人当中具有这种性质,但对邻之爱的统治仍存在于王国里面,在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;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。这些人在天堂也是分各家各户各宗族居住的,尽管他们在社群里一起生活;但他们是照着属灵的关系,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关系如此生活的。蒙主的神性怜悯,这些人将在别处被提及。
10814a.下一章末尾我们将描述星空中的这第六颗星球。
131.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,有点简单,但思维足够正确。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。事实上,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。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,这太阳放出光芒,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,还能理解。在天堂,这光是强烈的(AC 1117, 1521-1522, 1583, 1619-1632, 4527, 5400, 8644)。在天堂,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(AC 1053, 1521, 3195, 3341, 3636, 4415, 9548, 9684, 10809)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(AC 3195, 3222, 5400, 8644, 9399, 9548, 9684)。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(AC 2776, 3138)。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(AC 1524, 3138, 3167, 4408, 6608, 8707, 9128 [原文9126], 9399, 10569)。
3194.“以撒刚从庇耳-拉海-莱回来”表示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。这从“以撒”的代表和“刚从庇耳-拉海-莱回来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以撒”是指主的神性理性(参看2083, 2630节),在此是指其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,因为利百加所代表的神性真理还没有从属世层中被召唤出来,并与良善结合;这种结合就是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。“刚从庇耳-拉海-莱回来”是指从神性真理而生。在原文,“庇耳-拉海-莱”表示“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”,如前所述(创世记16:13-14),在那里我们读到:夏甲就称向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“你是看见我的神”;因为她说,在这里我也在看见我的那一位后面看见吗?所以,她称那泉为庇耳-拉海-莱(即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)。关于这两节经文的含义,可参看前文(1952-1958节);这几个章节也清楚表明,“泉”是指神性真理,“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”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,在那里被称为主的内层人。关于这极深的奥秘,情况是这样: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;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,从神性真理出生。或也可说,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,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。这就是主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,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这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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